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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华丽转身:代理商模式下电商平台的创新运营与盈利之道?技术服务+电商运营,微三云电商系统搭建

更新时间:2024-04-12 0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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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华丽转身:代理商模式下电商平台的创新运营与盈利之道?技术服务+电商运营,微三云电商系统搭建


 

 

前文引言:


微三云科技:购买软件的坑之软件行业淘汰率高,项目运营过程中技术公司倒闭: 运营过程中软件开发公司倒闭了,后续系统出现问题或者功能需要更新找不到原来的技术开发服务公司,只能重新找另外的技术公司重新开发,就 算买的是源码系统,因为没有原来技术公司的技术支持,自己招来的技术人员流动,不断需要重新熟悉代码,二次开发的成本增加导致项目无以为 继。 解决建议:选择至少持续经营6年以上且盈利能力不错的技术开发公司,大部分实力弱的公司都熬不过5年。 随着私域变迁发展,dapinpai或商户的私域运营需求也越来越多,目前又近 6 成的品牌/商户使用过代运营类工具,这也催生了更加成熟的代运 营类工具来补足需求缺口。 代运营工具主要通过“工具+咨询+运营”等类型的服务,来帮助商家解决方法论缺失、人才缺口等痛点


             代理商模式+技术服务+商业模式解析


  当消费者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当消费者也能够成为老板、代理、合伙人,当消费者与平台统一战线,这样的模式玩法是不是更有利于平台发展呢?

  消费者变代理商这一玩法概念是近期才出现在电商市场中的,为了更好地把握消费者心理,刺激消费者积极参与平台活动,平台研发出代理商模式。代理商模式能够让消费者深入体会代理商的身份,以代理商的视角看待平台活动,自然而然地tisheng消费者的积极性,从而tisheng平台的业绩。

那么代理商模式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以“益云古商”为例深入剖析一下。

 

  首先,代理商模式是电商行业中较为新颖的一种商业模式。该模式通过转变消费者身份,让消费者站在平台的角度思考与经营,让消费者在为自己赚钱的同时自发为平台赚钱。消费者经营越用心,消费者可得到的奖励就越多,平台创下的业绩就越高,回馈给消费者的奖励就越多,以此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闭环体系,体系内的所有人都是利益共同体。



那么代理商模式怎么玩呢?

玩法介绍:购买299元家庭10件套,即可成为代理商,同时送500人团队+业绩奖励

 

身份等级:

l V1:消费299即可成为,可得直接分享奖励60

l V2:自购2单或直接分享5单,可得直接分享奖励80,团队级差奖20

l V3:自购5单或直接分享20单,可得直接分享奖励100,团队级差奖40,平级奖励5-6-7-8-9

 

动静态奖励:

l 299每单30元复购订单,4元进入分工池,静态奖励+动态奖励,V1、V2、V3均可分

l V1静态奖励15%,V2/V3静态奖励25%

l V1动态奖励20%,V2/V3动态奖励40%

 

区域奖励:(区域代理只送不卖)省代理直接分享100单;市代理直接分享30单,可享受当地省、市订单15-8奖励。

 

卓/越奖励:

1. 总业绩达一万以上享5元

2. 总业绩达十万以上享7元

3. 总业绩达三十万以上享9元

4. 总业绩达五十万以上享11元

5. 总业绩达一百万以上享13元

6. 总业绩达两百万以上享15元

 

复购专区:

复购产品49复购价,任意单瓶49元;直接分享拿5元2-10层各1元;每单6元给省代理;每单3元给市代理。

简单举个例子,假设你提现满5000元,那么你就需要复购299元报单产品才可以继续提现,扣除10%作为送的500人团队奖励,你依旧可以到手几千元。且根据加盟顺序编号依次排列,排你下面的500人每天收入提现时,你都可以循环拿提成。

 

  如果说某宝在08年就是时髦的玩法,如果说某猫在12年就是先驱一般的平台,如果说某多多在16年就是拼团模式的开发者,那么代理商模式在23年就是电商平台的新风口。

 

  小编从事电商行业多年,见过许多平台崛起又倒塌,对此总结出一个规律:模式选得好,平台无烦恼。以小编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代理商模式的优势在于玩法新颖,操作简单,目前市面上只此一种,对于想要创业的老板来说,这是达成目标的捷径。小编手里刚好有可靠的咨询渠道与合作平台,对模式感兴趣或是想要合作的老板都可以向小编留言,小编随时回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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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介绍:

微三云集团  麦超:

毕业于广东中山大学,微三云信息总经理、微三云资源总监,微三云首席商业模式策划导师

本人在软件开/发和商业模式策划行业至今已经9个年头,累计亲自服务5000+客户,期待能帮你找到合适的软件,合不合作您说了算,我的服务您看结果,期待这次能帮到您!

公司:微三云集团(旗下子公司:微三云信息/微二云/微三云大数据/鸿云/商二/商六/莞云/莞带/莞链)

公司规模:公司经营已超12年,整栋5000平方写字楼,年营业额1~2亿,全职员工300人(全职开/发技术200+人),服务过百亿级平台超过30家,服务过创业平台超过20万家。

资/质:旗下3家双软认证企业,4家高新技术认证企业,1家专精特精认证企业,自主专利30多项,软著300多个

主营各种创新营销模式开/发,支持各种小程序商城,公众hao商城,原生app,DAPP功能定制!

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瑞和路1hao松山湖高新技术创新园B座整栋(负一层电梯直上504麦总办公室)

无论是否合作,我都将是你选购软件的军师和朋友!

备注:来公司需提前门岗报备并享受免费停车,免费梳理设计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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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云商学院:购买软件的坑之转包现象 转包现象在行业内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开发工期紧张,人员不够等因素,很多公司会把项目转包给其他开发公司。但从法律方面讲,转包如果未 经过甲方的同意,是不能转包的。 为什么说转包坑多,因为需要玩两头,一边是客户项目金额,一边是开发技术成本,转包出去势必会压低价格,所以转包出去就有很高的利润空间, 价格在下级开发商手里,变成了低成本项目,项目的质量保障自然就降低,拿到手里的成品自然和预期相差甚远。而且转包后基本这个维护也需要 第三方来做,后期系统问题修复沟通的成本和耗费时间也会增加。 解决建议:尽量签合同注明未经书面同意不能转包。 认知鸿沟,传统品牌企业管理团队的经营思维难以转变。 原因在于某些传统品牌企业高层离“核心用户”越来越远,层层“批发”式经营仍然占据主流。管理者的视野触及不到真正的“用户市场”,他们 通常只看到一堆经过美化的企业经营报表。在数字经济时代,“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导致决策层洞察不到“用户”的改变,没有数据反馈,就会 逐渐被用户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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